随着在线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的兴起,消费者的交易方式发生了显著变化,他们享有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并能够接触到大量的商品选择。这些平台为小型企业和个人创业者提供了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接触更广泛受众的机会。
追踪在线侵权者的挑战
这些在线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迅速增长也带来了诸多挑战,尤其是在确定在线侵权者的真实身份以及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方面。在线侵权者通常利用平台上的匿名性销售假冒产品。这类侵权活动不仅侵犯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还涉及销售劣质假冒商品,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在当今社会,追踪在线侵权者的真实身份极具挑战性,因为这些侵权者采用了多种方式来隐藏他们的身份。其中最常见的方法是使用假名和虚假地址将包裹发送给消费者,这使得验证卖方的身份以及包裹发件人的实际位置变得困难。一些侵权者还通过货到付款的物流服务来避免披露其身份信息,例如银行账户号码和账户持有人姓名,而这些通常是直接付款所需的关键信息。相反,物流公司代为收取货款,使得侵权者能够保持匿名,增加了识别其真实身份的难度。
泰国关于货到付款物流服务的新规定
近日,泰国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合同委员会根据1979年《消费者保护法》B.E. 2522,在2024年7月3日的《泰国皇家公报》上发布了关于将货到付款物流服务规定为受控收据业务的通知B.E. 2567 (2024)。该通知将于2024年10月3日正式生效。
根据收据规范要求,物流业务运营商必须为货到付款交易向消费者开具收据。收据必须使用泰文,且文字应清晰可辨,字体大小不得小于2毫米,每英寸字符数不得超过11个。收据必须包含以下基本信息和条件:
- 发件人的详细信息,包括至少个人姓名或法人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
- 物流业务运营商的详细信息,包括至少个人姓名或法人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
- 货物交付的详细信息,例如跟踪号码、物流业务运营商的位置、交付人员的详细信息、开具收据的授权人的姓名、货物描述、货物价格、付款持有期和退款期;
- 声明,表明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交付的货物;
- 签名,包括开具收据的授权人和接收货物的消费者的签名。
该通知为应对货到付款交易中识别卖方身份的挑战提供了更为有效的解决方案。货到付款交易方式通常被用于掩盖卖方或资金接收人的真实身份,而该通知有助于揭露此类隐匿行为。
要求在货到付款交易中向消费者开具的收据上注明发件人的详细信息,是加强此类交易监管和控制的一项积极举措。此要求提高了交易的透明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增加了那些依赖货到付款物流服务进行匿名操作的网络侵权者的难度。
注意:本文为英文文章的中文翻译。原文请参见以下链接。